食品添加物使用範(fàn)圍及用量標(biāo)準(zhǔn)-第15類-溶劑 | |||
編號 | 品名 | 使用食品範(fàn)圍及限量 | 使用限制 |
001 | 丙二醇 Propylene Glycol |
本品可於各類食品中視實(shí)際需要適量使用。 | |
002 | 甘油 Glycerol |
本品可於各類食品中視實(shí)際需要適量使用。 | |
003 | 己烷 Hexane |
1. 本品可使用於食用油脂之萃取;可視實(shí)際需要適量使用,但油脂產(chǎn)品中不得殘留。 2. 本品可使用於香辛料精油之萃??;精油樹脂中之殘留量為25ppm 以下。 3. 本品可使用於啤酒花之成分萃??;啤酒花抽出物中之殘留量為2.2%以下(以重量計(jì))。 |
限於蒸煮前或蒸煮時加入。 |
004 | 異丙醇 Isopropyl Alcohol (2-Propanol;Iso-propanol) |
1. 本品可使用於香辛料精油樹脂;殘留量為50ppm 以下。 2. 本品可使用於檸檬油;殘留量為6ppm以下。 3. 本品可使用於啤酒花抽出物;殘留量為2.0%以下(以重量計(jì)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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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05 | 丙酮 Acetone |
1. 本品可使用於香辛料精油之萃取;精油樹脂中之殘留量為30 ppm以下。 2. 本品可於其他各類食品中視實(shí)際需要適量使用,但最終產(chǎn)品中不得殘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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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06 | 乙酸乙酯 Ethyl Acetate |
本品可使用於食用天然色素之萃取;但最終產(chǎn)品中不得殘留。 | |
007 | 三乙酸甘油酯 Triacetin (Glyceryl Triacetate) |
本品可使用於口香糖;視實(shí)際需要適量使用。 | |
備註: 本表為正面表列,非表列之食品品項(xiàng),不得使用該食品添加物。 |
上列部頒資料僅供參考,請仍需依衛(wèi)福部相關(guān)最新法令
溶劑是一種可以溶化固體,液體或氣體溶質(zhì)的液體,繼而成為溶液。在日常生活中最普遍的溶劑是水。而所謂有機(jī)溶劑即是包含碳原子的有機(jī)化合物。溶劑通常擁有比較低的沸點(diǎn)和容易揮發(fā)。或是可以由蒸餾來去除,從而留下被溶物。因此,溶劑不可以對溶質(zhì)產(chǎn)生化學(xué)反應(yīng)。它們必須為惰性。溶劑可從混合物萃取可溶化合物,最普遍的例子是以熱水沖泡咖啡或茶。溶劑通常是透明,無色的液體,他們大多都有獨(dú)特的氣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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