預告訂定「食品添加物應明顯標示產品登錄碼」草案
主旨:預告訂定「食品添加物應明顯標示產品登錄碼」草案。
依據: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。
公告事項:
一、訂定機關:衛(wèi)生福利部。
二、訂定依據:食品安全衛(wèi)生管理法第二十四條第一項第十款。
三、食品添加物應於產品之容器或外包裝明顯標示「產品登錄碼」字樣及其登錄碼。本規(guī)定預定自106年1月1日施行,以產品產製日期為準。
四、本案另載於本部網站(網址:http://www.mohw.gov.tw),及衛(wèi)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(網址:http://www.fda.gov.tw)
五、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,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:
(一)承辦單位:衛(wèi)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
(二)地址:11561臺北市南港區(qū)昆陽街161-2號
(三)電話:(02)27877341
(四)傳真:(02)26531062
(五)電子郵件:ab1964@fda.gov.tw